客家人衣食住行风俗
一、服饰
客家人服饰讲究朴素实用,宽敞简便。普遍喜穿素色,尤以蓝黑白色最为流行。质地多为粗布,漂蓝缎乌成衣,自织夏布做帐。也有用夏布做夏衣穿的。清朝时男女老幼几乎全部穿“侧襟衫”,长袖,直领,布扣,开 襟由领口斜向右胁,里襟装袋。 裤是一律“大裆裤”,又宽又大,另接四五寸阔的腰头,腰不开口,多余部分折叠于肚前,以带系住。裤管又称裤脚,宽约0.3米。妇女衣服领边加滚饰,开襟、 袖口、裤脚加花边等。清末上层社会的男子出外或会客多穿长衫,有时加马褂在长衫上面。农村女子普遍系着的一种围裙“掩腹”,其实可以掩胸,下摆宽及两侧, 上端缝花刺绣,另加“颈链”“腰链”和“牙牌”,“手镯”等银饰。姑娘梳辫,少妇盘髻。另外,小脚妇女还有穿绣花鞋,系罗帕的装束。农家妇女不缠脚,老妇 也系罗帕。
民国时期,男子的侧襟衫逐渐淘汰,长衫马褂增多,后 来出现中山装,在知识界开始盛行。劳动者则多穿对襟短衫的,俗称褂哩。妇女则仍保持侧襟衫为主,只有少数读了书的女性改穿旗袍戒蓝衣黑裙,衣袖明显缩短至 掌根。读了书的男子多改着西式裤,用皮带或吊带,女裤则一直以大裆为主。鞋袜方面,清朝时多穿布鞋,是家族妇女自制的,妇女鞋加绣花,小脚女人的鞋尖而 翘,长度仅14-15厘米。雨天多打赤脚;或木屐布鞋,长汀称“鞋屐”;或布鞋底加厚并涂以桐油。出远门或上山割草砍柴,穿稻草编的草鞋。到了民国,外地 运进来的胶鞋,雨鞋,皮鞋,只有少数人穿用。一双雨鞋,往往全家人使用。袜子旧时用布缝制,清末开始有了纱织袜子。
清末民初上层社会男子戴有帽顶的礼生帽。普通男人戴棉线织的筒状爪子帽,后多改戴半球形羊毛帽。妇女冷天包罗帕,很少戴帽子。 二、饮食
客家人日常三餐,多数早晚食粥,昼边(中午)食干饭。农村早餐粥加杂粮。长汀称杂粮为“粗货”,过去常年是“粗货半年粮”,歉收之时则以杂粮为主,有时 要食番薯渣充饥。麦子一向少种,故面条只作年节加餐或招待客人时用。有时春荒青黄不接之时,将刚收下的麦子磨成粗粉,做麦羹度日,50年代后则很少如此吃 了。长汀,上杭,武平部分乡村有一种藏番薯,用盐水腌渍而成,风味独特。
家常便菜,腌菜干、萝卜干常年不断,配以时令青菜,苋菜,血蕨,白菜,芥菜,藜瓜,番瓠最为普遍。家家户户都能制作一些小菜,如生搓腌菜,生搓萝卜子,爽脆味美,富有地方特色。还有豆酱,豆腐乳等,是常见菜。
大米除做饭、粥外,还可做粉干,钵糕,笼床糈之类。粉干以洁白嫩细,柔软滑韧的特点闻名遐迩。还有糯米做的糍粑,大禾米做的米果,品种如糕、圆、冻、果之分,其味有甜,咸,碱之别。每逢喜庆之日,家家户户都有制备,敬神,饷客,馈赠亲友均宜,亦是农村年节传统食品。
风味小食有肉圆和灯盏糕等。肉类食品,烧大块、白斩鸡最为有名,是宴席中主菜。汆猪肉、干蒸猪肉是平时传统菜肴。
长汀家酿酒素有盛名,味纯香甜,度数低不易醉人,妇孺皆喜欢。酒娘更 是香甜可口,佐以蒸蛋,美不可言。饮茶多用碗,以解渴为主,有时用来作汤淘饭,常云“粗茶淡饭”。
对于甜,酸,苦,辣,汀州人并无偏好之癖。不少人爱吃炸的食品,认为香脆可口。煮菜偏咸,口味较重。
三、居住
客家房屋建筑的特征,多为厅堂厨房间阁四方式。以土木结构平房为主,蹭有上下厅,左右两摆横屋左右对称,前后左右各有天井。厅中央天子壁上必有神龛供奉 祖宗,厅与厅之间有厢房。典型的前有坪,后有园,四扇大门,还有门楼。厅两侧房间为寝室,厅堂平日用餐会客,年节祭祀;横屋多用来做厨房、禾仓,放农具家 具杂物。浴槽多在屋内,猪牛栏和厕所则在屋外。各种建筑,城关一般采用砖木结构,农村多为木架土墙,边远山村纯木建筑也不少。乡间还有“ 九厅十八井”的庞大建筑和修起高大围墙防寇的“土堡”建筑。畲民住屋多是竹篱茅舍。这种房子格式沿袭了1000多年,至今在农村仍很普遍,它便于家族聚 居,便于兄弟分居。城区房屋原也以上下厅或三四厅平房为主,城中房屋或为祠堂,后来一部分门面演变成商店,长汀水东街的骑楼颇具南方城市的特色。
据中国民俗辞典载:福建西南部及广东广西北部传统客家住房样式为群体式院落住房,因客家长期聚族而居,帮成群体式。多为土木结构,外墙用厚达一米以上的 夯土承重墙,与内部木构架相结合,并加若干与外墙垂直相交的隔墙。外墙下面一般不开窗,故形如堡垒。一种为大型院落,平面前方后圆,内 部由中、左、右三部分组成。院落重叠,屋宇参差;一种为平面方形、矩形或圆形的砖楼与土楼,大者直径达70余米,用三层环形房屋相套,达300余间。外环 房屋高四层,底层作厨房及杂间用,二层储藏粮食,三层以上住人。其他两环房屋仅高一层,中央建堂,供族人议事、婚丧典礼及其他活动之用。兄弟分居时,原则 上平均分配,但长子不离灶,如有厕所则属于“满子”(最小的儿子),谷谚云:“长子座灶,满子座屎窖。”
客家民间信仰
客家人的宗教信仰,除传统的佛教,道教之外,还有以后从西洋输入的基督教与天主教。此外,客家人崇拜祖先,信奉鬼神。而以信仰佛者居多。
1。佛教
佛教在南唐天成四年(929年)由惠宽大师传入长汀。宋乾德二年(964年)又有定光大师来长汀传教。以上两师在民间传说中,为民驱除贼寇,护城解围;为农民祈祷求雨免除旱灾;保护人民生命安全,除去虎害,众称惠宽为“伏虎祥师”。
2。道教
道教在客家地方之流行,与佛教可谓并行不悖。往昔医学幼稚,瘟疫猖獗,于是道士乃有建醮以祭祷瘟神之举。天花流行时则祭祷痘神,们瘟疫天花已千绝迹,但在乡间对安龙打醮、祈福、竖符、起土、安胎、驱邪、压煞以及以符水为人治病等项仍常有之。
3。天主教
清顺治年间(1653年)意大利教士艾儒略到长汀,在老古井传教。
4。基督教
清光绪十八年春(1892年)惠安周之德、陈秋卿等到长汀创教。
5。民间祭祀信仰的神明
客家人的寺庙,往往在主祀神之外,还有很多从神。从神也一同供奉在里面,充分表现出中国民间信仰的性质--多神教和偶像崇拜的色彩,而且大部分属于灵魂 崇拜。客家地区民间地方神、乡土神主要信仰妈祖、三山国王及义民爷三种。长汀民间信奉神明不一定就是什么教徒,有些人见像就拜,不分什么教。仙佛同炉香在 长汀是很普遍的,主要的有八仙,以吕洞宾为主,财神,阎王,玉皇大帝,文曲星(魁星),真君菩萨,门神,灶君,五谷大帝,释迦佛祖,西天诸佛,众菩萨等。
6。迎神赛会
客家城乡迎神赛会旧时很盛行,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中不断;每月初一十五,善男信女在家或上寺庙烧香照烛放鞭炮,以示敬仰。每年二月十九,六月十九,九月十 九城乡妇女纷纷携带香烛,粉面,糕点之类到各处寺庙“做会”,纪念“观世音菩萨”诞辰、成道和涅磐。家家户户在迎神赛会期间亲朋满座,每家要招待食宿。一 部分群众乐而不厌,宁可平日节衣缩食,旨在祈求谷物丰收,人畜平安。
7。其他信仰与禁忌
客家民间还有关于天地日月,雷电风 雨,时间方位等的信仰。对动植物和用器,如蛇,燕子,草蜢,扫把,灯盏等,也有不同的信仰。对人的一些行为,如踢脚趾、换牙、眼皮跳、做梦等,也有自己的 解释方式。在占卜巫术方面,民间保留不不少用巫术治病的风俗。如“捉四眼”,“下惊”,“画符”,“问神”,“伏花”等。
客家岁时风俗
客家人的岁时习俗大致上包括全国性的传统岁序节俗,地方性神明和杂神的崇拜。透过这些民间习俗,可以探索到客家民系文体的一些来源。客家婚姻礼俗
客家人的婚姻礼俗受古时风尚影响较重,主要仍以传宗接代为目的。客家人男婚女嫁讲究“明媒正娶”,客家社会正式的婚姻关系是一种“嫁娶婚”,招赘之风并不盛行。
客家社会虽不免亦存在重男轻女的成见,但总体上,男女关系还是较平等的。如,客家妇女与男子在家中同样力作。因此,女子在娘家时,与兄弟平等;出嫁时, 父母重视其婚嫁,夫家也必须按传统礼节,循规蹈矩,才能娶得好媳妇。客家人的婚姻方式,都依照古制“六礼”。随着社会的变迁,虽有更改,但大致上还是参照 旧制办理。六祀仪式:“说亲,送定,报日子和送聘金,盘嫁妆,接亲与送亲,拜堂与吃面碗鸡”。和古之"六礼"大同小异。婚礼仪式中,仍有闹房,圆房等旧 俗。
新娘出嫁后第三天,娘家宴请女儿,女婿,谓之“请三朝”。这天,女儿不能在娘家住宿,一定得赶回夫家。有些乡间,娘家过几天请一些妇女亲友到女儿家中做客;或娘家请女儿回家做满月酒(结婚满月时)。男女亲家各择日期,设宴互请,谓“上门”,以求加强两亲家间的往来。
结婚宴请宾客,俗称“喜酒”,礼节甚为隆重,过去尤其如此。其中,女方到男家的客人叫“大客”;男方要在门前放鞭炮迎接,他们未到席,不能开宴。新郎要在母舅的首桌执壶,从母舅开始轮流斟酒。宾客按尊卑远近、长幼入席,外戚尊,本族卑。厅堂左上为首席,右为次,上坐老人,下陪客等等。
其他婚姻形式,如抱童养媳,赘婚,转亲,换亲,改嫁等。有些现正逐步少见,消失。
客家丧葬礼俗
比起其他礼俗,丧葬之俗来得更为庄严肃穆。客家人对于此,做得十分周到,甚至过于繁文缛节。葬务从厚,礼务从奢,丰其筵席,醉饱灵侧,鼓乐奠别等等。一些地方至今旧俗犹存。
病人临终之际,便将事先做好的"寿衣"给病人穿上,称"着寿衣"。过去有“上六下四”之说,即上身穿六重衣服,下身穿四重裤子。
客家风俗重视送终。出门在外的千方百计赶回家,以求在临终前见最后一面,显得孝顺。人断气后,马上烧轿,焚纸,眷属、儿女悲哭成叫。是为“送终”。
报丧:病人断气后即刻报丧。孝子往外祖母舅家及亲伯叔家报丧,在门前或附近路口还出讣告。
摆孝堂:在遗体前挂白布,摆香桌,放灵位牌或遗像。早晚哭灵,登记亲友送来的礼物或“代烛”,帐布按序挂在孝堂两旁。
落枕:移动遗体,在厅堂地上铺一白布,将遗体放在上面,头新瓦,瓦上垫以布制三角枕,日夜派人守候;择日定时将遗体入棺叫“入材”。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亲友来吊唁时,丧家女眷在帐内棺旁举哀。晚上亲友参加孝堂守灵,俗称“陪夜”。
发丧要择时,常在早晨。旧时在头一天要“闹丧”,通宵达旦,鼓乐喧天。发丧先举行祭奠,再起柩出殡。讲究排场,以显示儿女孝顺。
安葬:将灵柩放入墓地。墓地选择讲究“风水”。坟墓外观很似客家人的围龙屋,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种表现。埋葬后第三天,亲属穿孝衣到坟上哭拜祭奠,烧纸钱,谓“醮三朝”。
做七:人死后,每逢“七”日,要举行祭奠,俗称“做七”。一般只做“五七”。最后举行祭奠,焚化灵屋(纸屋),叫“完七”,以示丧事的结束。以后,周年举行祭礼,叫开小孝;三年举行祭礼,叫开大孝。开大孝时,门前、厅堂换上红联,一切恢复正常。
客家之俗,安葬若干年后(常为十年),挖开墓穴,将遗骸用炭火烘烤,按人体结构屈肢装入特制的陶瓮内,谓“检金”,然后重新安葬,这才是永久、真正的坟墓。
对于非正常死亡的人,有一些特别的丧葬礼俗,如比较注重请僧道打醮念经,超度亡魂等。